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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開RUN HOME這個工作也有一段時間了,雖然現在還是在那邊當"計時的工讀生",不過我其實並不常去RUN HOME那邊幫忙。

一方面是因為自己的工作也很忙,而另外一方面也是因為我對RUN HOME沒有太多的感情,即使編輯部裡面的成員我大致上還算喜歡(扣除掉那三個人就更好了!因為她們是"老鼠屎"<-請自行反白),這個公司本身對於員工卻是顯得十分無情。

在職場上工作無情是慣例,問題是公司自私自利且侵害員工權益的行為才是讓我(和其他人)感到不滿的事情!如果是法律上規定公司可以不必那麼做,我覺得那是公司的權利,沒有什麼好說的,偏偏RUN HOME的某些行為有違反到法律,只是我懶得計較太多(部分因素也是因為想要在出版業界建立名聲,總不能離開舊公司之後就對舊公司展開批鬥的行為,傳出去的話會讓新公司的人嚇到,這可就不妙~~),再加上RUN HOME一副要倒的慘狀,我也就不忍心讓它雪上加霜了!

反正RUN HOME現在已經非常地悽慘,對於身受重傷的人,再補上一腳只能夠滿足當下的快感,但以長遠的目光看起來,根本就得不到太多的利益,這又何必呢!

RUN HOME的老闆目前正在迎接天譴的來臨,我還是在旁邊看好戲就好了!反正RUN HOME的一切也跟我沒有太多的關連,就這樣冷眼看待就好了!

這是我的仁慈,反正就是這樣啦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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